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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豫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联系人:赵 女士 (经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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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:1818648533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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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 机:1818648533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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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务资质办理时间 有效期几年 |
建筑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
【资质申请条件】
1、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从事土木工程、建筑工程、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、装修工程的新建、扩建、改建等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;
2、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;
3、符合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和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》所列条件。
【办理流程】
第一步:受理 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,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。
第二步:审核 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核准由市城乡建建设局核准
第三步:审批 1、申请符合法定条件、标准的,作出予以许可决定;2、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、标准的,作出不予许可决定。
第四步:办结 1、对准予行政许可的,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; 2、对不予行政许可的,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,
说明理由,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
第五步:颁发证书
【申请材料】
1.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、职称证(学历证明) 原件要求:核验
2.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、执业资格证书、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原件要求:核验
3.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、职业培训合格证或职业技能证书 原件要求:核验
4.技术负责人(或注册建造师)基本情况及业绩表;(首次申请劳务资质可不提供)原件要求:核验
5.如《标准》中明确要求有设备的应为企业自有设备,需提供企业设备购置发票 原件要求:核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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